俄利根 著作集

Origen works
用語:

016 第16卷 03

馬太福音註釋 第十六卷

若有人能考查並發現這些屬靈的意涵,且能像保羅所說的那樣,發現某些值得「屬靈的人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他」的事物,這與保羅論到福音中屬靈話語時所說的相呼應。因為正如保羅按照屬靈的律法,解釋關於嗎哪、磐石以及從磐石流出的水時說:「並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同樣地,那位站在這磐石上的屬靈人,因這緣故感謝神,並為自己說:「祂把我的腳立在磐石上,使我腳步穩當。」因為神在屬靈寶座上的潔淨是屬靈的;同樣地,基督的潔淨,以及基督坐在大能者的右邊,也都是屬靈的。因為這些話並非指肉身的坐姿,即那些定義為臀部坐在某種座位上的坐法。因為若認為這些詞是按肉身命名的,就去想像有某些——我不知道是用什麼材質製造的——寶座,能容納神或基督,或是那些坐在基督右邊或左邊的人(父為他們預備了這些位置),這實在是荒謬的。我實在不知道,若認為天上的軍隊在肉身上站在神或基督的右邊或左邊,或是認為那些得救並受稱讚的人站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肉身的右邊,而那些該受責備、將要滅亡的人則同樣站在肉身的左邊,這是否合乎敬虔。

但或許,基督在收回祂自己的統治權後,恢復祂的國度——即在人類必死的身體中作王的罪,以及所有管轄惡人的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被廢除之後——這就是祂坐在祂榮耀寶座上的意思。而神使萬物都在右邊,以致在祂面前不再有任何邪惡,這就是指在基督的國度裡坐在祂右邊和左邊的意思。那些將要坐在大能者右邊的人,將成為那些注視大能者右邊之人的榜樣。神使他們復原,與他們同工,並預備他們靠近基督的卓越地位,好讓那在靠近者中居首位的,在右邊,彷彿觸摸到並緊貼著「道」的右邊;而地位較低者,則靠近祂的左邊。試著看看你是否能理解,基督的右邊是指那些被稱為不可見的受造物,而左邊是指那些可見且屬肉體的受造物;然而基督是萬有的王。如今,在那些靠近祂的人中,有些人承受了右邊與屬靈的事物,有些人則承受了左邊與屬感官的事物。或許西庇太兒子的母親——救主稱他們為「半尼其」,即雷子——因認為她的兒子雅各和約翰極為偉大,且認為他們能超越一切受造的本性,因為他們領受了祂的宏論,便前來求主,要祂將其中一個安置在右邊,另一個安置在左邊。但救主責備這位宏論的母親,因為她不知道誰是卓越的,也不知道這樣的賞賜是那超越萬有之神的恩典,祂吹氣、同工,並將祂所知道合適的人安置在這樣的卓越地位上,於是祂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什麼。」又說:「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我父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能領悟的人將會留意,哪些是由救主所賜,哪些是由父所賜,因為他會看見有些事是子不會賜予的,而是父親自賜予的。如果福音書也呈現出類似的情況,即有時救主祈求某些能力,好讓祂的請求能從父那裡實現;有時則在沒有祈求的情況下行事,彷彿祂已經擁有那些祂所請求的事物,這雖然大膽,但能領悟的人應當帶著敬畏之心來考查這些事。我認為,祂想要向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和他們本人表明,他們在達到人類所能及的完美境界上還缺少一些東西,並非尋常之物,於是祂回答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什麼。」並接著說:「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嗎?」或者如馬可所記載的:「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嗎?我所受的洗,你們能受嗎?」

6. 在此,有人會問什麼是杯,什麼是洗,彷彿它們彼此不同,且需要非凡的能力,即那將要喝的人或將要受洗的人所擁有的能力。那將要喝的,不是別的杯,正是耶穌將要喝的杯;那將要受洗的,也同樣是主將要受洗的洗。許多人將這兩者都歸於殉道的經綸,卻沒有指出這兩個名稱在實體上是否表達了兩種不同的概念,或者是否能用這兩者表達兩件事。我們並不否認這種解釋,但我們在考查除了這兩個名稱之外,是否還能表達其他意義。由於現在要精確地討論這些事太過繁瑣,我們將針對此處提出一些觀點,以支持我們的看法。關於這兩者表達了殉道,不僅可以引用:「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這杯是被那承擔殉道爭戰的人痛苦地喝下,直到他忍受了殉道試煉中所有加諸於他的一切,並將其喝盡;還可以引用詩篇第一百一十五篇所說的:「我拿什麼報答耶和華向我所賜的一切厚恩?我要舉起救恩的杯,稱揚耶和華的名。我要在祂眾民面前向耶和華還我的願。在耶和華眼中,看聖民之死極為寶貴。」因為對於神所賜給我們的恩惠,我們無法報答什麼,只能甘心樂意地領受救恩的杯,並為喝這杯而稱揚耶和華的名;在喝盡這杯的過程中,人在祂眾民面前向耶和華還了所有的願。祂清楚地教導,這杯就是那導致「在耶和華眼中,看聖民之死極為寶貴」的事物。在概念上,殉道有兩層意義:其一稱為救恩的杯,其二稱為洗禮。就一個人忍受痛苦而言,這是被那承擔一切加諸於己的事物、領受並彷彿喝下痛苦,且不推辭、不拋棄、不嘔吐的人所喝下的杯;就那忍受者獲得罪的赦免而言,這是洗禮。因為如果洗禮應許了罪的赦免,正如我們從水與聖靈的洗禮所領受的那樣,而那忍受殉道洗禮的人也同樣獲得了罪的赦免,那麼殉道理所當然可以被稱為洗禮。殉道者獲得罪的赦免,從這句話可以清楚看出:「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救主在天上的父面前承認每一個承認祂的人,即使他在承認之前犯了任何罪。因為如果祂不承認那些犯了任何罪的人,那麼「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以及後面的話就不真實了。我不認為救主會在天上的父面前承認那些犯了任何罪的人;因為在父面前的承認,是帶著權柄的(承認是基於被承認者,彷彿他配得在父面前被承認)。如果救主在馬可福音中也喝了杯、受了洗,我們不必感到困擾;因為當約翰「來到約旦河一帶地方,宣講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時,耶穌也來到約翰那裡,要受他的洗,彷彿洗去我們的罪,好讓我們藉著祂的洗禮得潔淨;或者更確切地說,祂在殉道中潔淨我們,祂受洗是為了承擔我們的罪,好將罪從我們身上、也從祂自己身上除去。因此,「祂死,是向罪死了」,祂並非為自己的罪死,而是為我們的罪死。如果這種說法在某些人看來是有道理的,那麼西庇太的兒子們確實喝了杯,也受了洗,因為希律用刀殺了約翰的兄弟雅各;而羅馬的皇帝,正如傳統所教導的,將為真理之道作見證的約翰流放到拔摩海島。約翰在啟示錄中自己講述了關於他殉道的事,卻沒有說出是誰判決了他,他說:「我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裡一同有分,為神的道,並為給耶穌作的見證,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並且他似乎是在海島上領受了啟示。

那位在上述關於杯與洗禮的解釋之後又補充說:「正如救主有一種食物,祂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做成祂的工。』同樣地,杯與那食物相對應。要將杯與食物區分開來並實際地呈現出來,是大膽的,但能領悟的人應當留意,或許食物是指實踐的層面,而飲料是指觀照的層面。因為按照那吃的人,在遵行差祂來者的旨意並做成祂的工時,喝下那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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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8 俄利根(ORIGENIS) [註:...] 關於那差遣祂者,並成全祂的知識,若有人能將其歸於此種區別,或不能,你可自行判斷;因為有人會說,行動確實是食物,而觀照則是飲料;若有人如此宣稱,他會說這就是為什麼祂先祝福並擘開餅給門徒,因為行動是優先的;隨後取了杯,祝謝了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在調整好行動,並正確建立行事的本能後,就當藉此進到對事物的觀照中;因為先知也說:「為自己栽種公義,收割生命的果實」,意即我們當先做當做的事;隨後他又說:「為自己點亮知識的光」;因為人在潔淨了自己的品行後,便能正直地邁向知識,並從中借得光亮。這些話是離題說的,是為了對「杯」進行更深層的考察。在第二十二篇詩篇中,首先說的是:「在我敵人面前,你為我擺設筵席」;接著是:「你的杯使我醉,何其佳美」。閱讀此處的人,不應認為我們必須停留在對上述關於神或基督之「坐席」的字面解釋上;因為我們回答說,我們之所以提出這些,僅是為了從經文中反駁關於坐席的說法,並使讀者遠離那較低層次的理解;因為在另一個場合,我們本應對神或基督的坐、站、行進行預先的思考,但這並非當前的敘述所要求的;因為那樣的離題會顯得太過遙遠且不合時宜。

8. 至於救主對約翰和雅各的母親,或西庇太兒子們之請求所給予的回答:「聽見了,就惱怒那兩個兄弟」,因為他們要求在祂的國度裡,坐在祂的左右,或他們的母親為他們請求;我們也補充說,其餘的十個門徒,因他們自己也在爭奪在耶穌那裡的首位,所以對雅各和約翰想要搶先佔據那在榮耀中靠近耶穌的位置感到惱怒,彷彿他們比其餘十人更優越。在這些合乎情理的預先說明之後,耶穌召集了那十個惱怒的人,或連同其餘兩人一起,教導他們在神面前成為偉大與首領的道路。祂所說的是:外邦人的君王,或那些被視為統治他們的人,並不滿足於轄制屬下,而是想要更暴力地控制他們,並轄制他們;同樣地,在今世的尊榮中,外邦人的偉大人物並不滿足於僅僅擁有對臣民的權力,而是起來反對他們,並轄制他們;但在你們這些我所認識的人中間,不可這樣,那些被委託管理信我之人,或被認為在我的父與神的教會中擁有權力的人,不可轄制自己的弟兄,也不可轄制那些藉著我投奔敬虔的人;若有人想在我的父面前被判為大,並在與弟兄的比較中顯得卓越,就當服事所有他想成為其首領的人。若有人渴望在我這裡得到首位,他當知道,若他能服事卻不服事,他就無法成為任何人的首領,他應當以那種在謙遜與值得稱讚的卑微中,既能造就服事者,又能使被服事者得益處與安息的態度來服事。

[註:...] 耶穌召集他們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因為那兩個兄弟想要在其他使徒之上搶奪榮耀,其餘的人因此感到惱怒,耶穌便藉此機會,為信徒制定了公義的規則,即人如何在神面前獲得首位。外邦人的君王不僅不滿足於治理他們的臣民,還試圖暴力地轄制他們。但在你們這些屬我的人中間,不可有這些事,免得那些在教會中似乎擁有某種首位的人,轄制自己的弟兄,或對他們行使權力。因為正如所有屬肉體的事物都處於必然性中,而非出於意志;而屬靈的事物則在於意志,而非必然性;因此,屬靈領袖的權柄也應建立在對臣民的愛中,而非建立在肉體的恐懼中。但那想在我的父面前,與其他弟兄相比成為大的人,當成為他想成為其首領之人的用人。而渴望教會首位的人,應當在僕人的謙卑中成為眾人的僕人,以服事所有關乎救恩的事。神的話語教導我們這些。然而我們,若非不明白聖經中神聖的旨意,就是輕視了救主的這些勸誡,以至於我們有時甚至超過了世上惡君的傲慢;我們不僅像君王一樣尋求護衛,並使自己顯得可怕,對貧窮人而言更是難以接近;我們對那些前來請求我們辦事的人,表現得比暴君還不如,對祈求者比世俗的統治者更殘酷。在某些教會中,特別是大型城市的教會,可以看到神百姓的領袖,不允許任何平等的對話,甚至不允許耶穌最優秀的門徒接近他們。使徒確實也給主人關於僕人的命令,說:「你們作主人的,要公義公平地待僕人,因為知道你們在天上有主。」他還教導主人要停止威嚇。然而有些主教卻殘酷地威嚇,有時是以罪為藉口,有時則是輕視對窮人的照顧,儘管經上記著:「你越偉大,就越要謙卑,這樣你在主面前才能蒙恩。」同樣在箴言中:「敗壞之先,人心驕傲;尊榮以前,必有謙卑。」因此,外邦人的君王轄制他們,但教會的領袖應當服事臣民。外邦人的偉大人物操權管束信徒,但他們應當聽從那說:「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的人。我們說這些並非為了削弱教會的權柄:因為有時根據使徒的聲音,當在眾人面前責備犯罪的人,使其餘的人存懼怕的心;有時當運用權柄,將犯罪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日子可以得救:然而這事應當很少發生;因為應當警戒不守規矩的人,勉勵灰心的人,扶助軟弱的人,並對眾人恆久忍耐。不可以惡報惡,不應將犯罪的人視為仇敵,而應當像弟兄一樣勸戒他。我們說這些,是為了表明教會的領袖不應模仿世俗的領袖,也不應效法那些傲慢地行使權力的人,而應盡力效法基督,祂是極其容易親近的,祂與婦女交談,並為孩童按手。耶穌將水倒在盆裡,洗門徒的腳,雖然包含更深層的意義,但我們仍應聽從祂在聖經中對此所說的話:「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是……」等等;因為祂藉此教導門徒要成為祂那值得稱讚的謙卑的效法者。或許,因為祂身為主,卻為了我們人類的救贖而服事,因此說祂取了奴僕的形像,並謙卑自己,存心順服,以至於死;若神因此將祂升為至高,那麼想要被升為高的人,就當做與那因這些事而被升為至高者相同的事;因為人子雖然被服事,當天使前來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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