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利根 著作集

Origen works
用語:

010 第10篇講道

第十講

關於懷孕的婦人,在兩個男人爭鬥時流產。

1. 若有兩個人爭鬥,擊傷了懷孕的婦人,以致她流產,若嬰兒尚未成形,他要照婦人的丈夫所要求的受罰,並要按數賠償。若嬰兒已經成形,就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以烙還烙,以傷還傷,以打還打。首先,我認為必須探究這些條例是在律法的什麼名目下規定的。因為律法並非如簡單的人所認為的那樣,凡所規定的都稱為律法,而是有些稱為律法,有些稱為見證,有些稱為命令與公義,有些稱為判斷。第十八篇詩篇更清楚地將這些匯集在一起,說: 「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耶和華的見證確實,能使愚人有智慧。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耶和華的敬畏潔淨,存到永遠;耶和華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 既然律法中所規定的這些多樣性存在,現在我們手中的這段經文,是寫在公義或稱義的名目下。因為上面這樣說: 「這些公義,是你要在他們面前陳明的。」 然而,現在不是解釋這些差異的時候,因為我們必須解釋所讀的經文。必須知道,我們所要討論的部分,在馬太福音中也有記載,主這樣說: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但或許那些更細心閱讀聖經的人會說,我們所引用的福音經文,並非取自出埃及記的這段,而是取自申命記,那裡同樣記載了這些事: 「若有不義的見證人起來,作見證告人有罪,這爭訟的兩個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和當時的祭司並審判官面前。審判官要細細地查究,若見證人果然是作假見證的,告他弟兄,你們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別人聽見都要害怕,就不敢在你們中間行這樣的惡了。你的眼不可顧惜,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在兩處經文中似乎說了相似的話,但並未清楚顯示福音中的話語究竟取自哪一處,因為他說: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2. 然而,現在必須將話語轉向出埃及記中寫給我們的內容,那裡有兩個男人爭鬥,擊傷了懷孕的婦人,並且擊傷到嬰兒從她腹中出來,無論是已經成形還是尚未成形。首先,讓我們看看關於那尚未成形就出來的,為什麼爭鬥者之一被命令要賠償金錢,而聖經將爭鬥的罪責歸於雙方,而非一人?還有,為什麼是婦人的丈夫要求或強加於他,而不是他們?並且要賠償,為什麼不是他們賠償?這賠償是什麼?若嬰兒已經成形,懷孕的婦人被爭鬥的男人擊傷,我們很容易理解以命償命,即以死來懲罰所犯的罪。但接下來的內容,值得解釋: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因為似乎不可能,我們理解被擊傷而流產的嬰兒,即使已經成形,是被爭鬥男人的腳踢中而在腹中失去了眼睛,以致擊打者應當被審判官弄瞎眼睛。但假設有這回事,因為已經說了是成形的,那麼關於牙齒我們該說什麼呢?難道他在母腹中就有牙齒,被擊打者打掉了嗎?如果這指的是流產的婦人,那麼婦人流產又失去眼睛或牙齒痛,這又如何說得通呢?但假設她被擊中眼睛或牙齒,因而導致流產,假設她受了傷,那麼以烙還烙又該怎麼說呢?難道站在爭鬥男人旁邊的婦人會被燒傷,以致要以烙還烙來賠償嗎?這些單獨的條例,在我看來,即使在申命記中記載相似內容的地方,也不容易找到出路。因為我們假設那裡也出現了不義的見證人,作假見證告人有罪。雙方都被帶到審判面前,審判官細細查究,發現控告者或見證人說了謊:那不該顧惜假見證人的審判官,怎能判處罪犯的命去抵償無辜者的命;我說,他怎能挖出眼睛來抵償眼睛呢?好像那被不義控告的人,眼睛被控告者傷害了一樣,或者牙齒、手或腳。我們說這些,是為了表明這兩處經文所寫的,並不容易解釋。因為必須先根據歷史討論所讀的內容,然後,因為律法是屬靈的,在其中尋求屬靈的理解。

3. 然而,就目前而言,即使是那總是顯得更廣闊的寓意部分,也被壓縮了。儘管如此,我們將盡力解釋我們在這段經文中看到的。我們經常說,在聖經中,靈魂的肢體用與身體肢體相同名稱和職能來稱呼,例如當說: 「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 顯然,這不是指身體的眼睛裡有梁木,而是指靈魂的眼睛。當說: 「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以及: 「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還有許多類似的。我們預先說明這些,是為了不讓肢體名稱的相似性使我們困惑。因此,這兩個爭鬥的男人,是兩個爭論者,關於律法的教義或問題互相爭辯,用使徒的話說,就是為言語爭辯。因此,那位同樣知道弟兄之間會出現這種爭論的使徒,吩咐並說: 「不可為言語爭辯,這是沒有益處的,只能敗壞聽見的人。」 又在別處說: 「要遠避律法的問題,因為知道它們會產生爭論。主的僕人不可爭鬥。」 因為這些在問題上爭鬥的人,是為了敗壞聽見的人而爭鬥,所以他們擊傷了懷孕的婦人,使她的嬰兒出來,無論是已經成形還是尚未成形。懷孕的婦人是指靈魂,她剛懷了神的話語。關於這樣的懷孕,我們在另一處讀到: 「我們在你的恐懼中,在腹中懷孕,並生產。」 那些懷孕並立即生產的人,不應被視為婦人,而是男人,完美的男人。最後,聽聽先知說: 「地豈能一日而生?國豈能一時而產?」 這就是完美之人的生產,即一旦懷孕,就立即出生。但為了不讓你感到陌生,我們預先說明了你應當如何接受肢體的稱呼,以便你遠離肉體的感官,領悟內在的人。如果你想讓我再用聖經來滿足你,聽聽使徒說: 「我小子們哪,我再為你們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 因此,那些一旦懷孕就生產的人是完美的、剛強的男人,即將信仰的話語轉化為行為的人。而那懷孕並留在腹中,不生產的靈魂,被稱為婦人,正如先知所說: 「生產的疼痛臨到她,卻沒有生產的能力。」 因此,這靈魂,因其軟弱現在被稱為婦人,在兩個爭鬥的男人之間,在爭論中提出絆腳石,這是言語爭論常有的,她被擊傷並絆倒,以致她微弱懷上的信仰話語被拋棄並喪失,這就是導致聽見的人敗壞的爭論。因此,如果被絆倒的靈魂拋棄了尚未成形的道,那絆倒人的人被說成是受了損害。你想知道為什麼有些道在某些人心中已經成形,在某些人心中尚未成形嗎?使徒的話清楚地教導我們,正如我們上面提到的,他說: 「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 基督就是神的話語。這表明,在他寫信的時候,神的話語在他們心中尚未成形。因此,如果尚未成形就出來了,他將受損害。使徒也教導關於教師的損害,當他說: 「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損害,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 但主在福音中也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 由此可見,有些罪確實屬於損害,但不屬於滅亡;因為受損害的人,雖然像從火裡經過,卻被說成是得救的。因此,我相信使徒約翰在他的書信中也說,有些罪是至於死的,有些不是至於死的。至於哪些是至於死的罪,哪些不是至於死,而是屬於損害的,我認為任何人都不能輕易分辨。因為經上寫著: 「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 然而,從福音中藉著比喻所記載的,我們可以部分地知道什麼是所謂的損害,因為我們在那裡看到有些東西被算作利潤,即藉著交易獲得的。例如,當記載五千銀子又賺了五千,或二千又賺了二千;或者當提到德拉克馬、銀錢或銀子,並被稱為工作收益的錢財;但當說到家主與僕人算帳,有人被帶到他面前,欠了一萬銀子。因此,這是一種損害的帳目:例如,那本應獲得十個銀子作為報酬的人,沒有獲得十個,而是八個、六個,甚至更少:這就是絆倒了軟弱且如婦人般靈魂的人,被說成是受了損害。

4. 他說,他要照她丈夫所要求的賠償,並要按數賠償。學習者的丈夫,是她的教師;因此,照這丈夫所要求的,即基督是萬人的教師,或是代替基督管理教會的靈魂教師,那為了敗壞聽見的人而爭辯的人,將為那拋棄了尚未成形嬰兒的靈魂受損害。這或許可以理解為絆倒了尚未成形的慕道友。因為絆倒人的人,可能再次教導、修復、恢復靈魂所失去的,這時他將帶著尊榮、謙卑、忍耐來做;正如使徒說: 「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而不是像之前絆倒人時那樣爭鬥。 如果嬰兒已經成形,就要以命償命。成形的嬰兒可以看作是神的話語在那些已經獲得洗禮恩典,或更清楚、更明顯地懷了信仰話語的靈魂心中。因此,如果這些靈魂因教師過度的爭論而被擊傷,拋棄了道,並被發現屬於使徒所說的那些人: 「已經有轉去隨從撒但的」, 就要以命償命。或者這應當從神審判官的審判日來理解,祂能將靈魂和身體都滅在地獄裡:因為先知在別處對耶路撒冷說:「我已將埃及、埃塞俄比亞和西尼作為你的交換。」 或者,或許這也可以適用於,那意識到自己犯了如此絆倒罪的人,將自己的生命置於他所絆倒之人的生命之上,並直到死都在努力,如何讓他回轉,如何修復,如何恢復信仰。如果他傷害了靈魂的眼睛,即擾亂了她的理解,也要以眼還眼;那管理教會的人,他的眼睛應當被挖出,他那混亂的理解應當被除去,那製造絆腳石的兇猛之人應當被切除。但如果他傷害了聽者的牙齒,他本是用牙齒接受神話語的食物,習慣於磨碎或咀嚼,以便將微妙的感官傳送到靈魂的腹中;如果他擾亂並拔掉了這顆牙齒,以致因他的爭論,靈魂不能微妙且屬靈地接受神的話語,他的牙齒也應當被拔掉,因為他沒有好好地磨碎和咀嚼聖經的食物。或許因為這個原因,主在別處也說: 「你敲碎了惡人的牙齒。」 在別處也寫著: 「吃酸葡萄的,牙齒必酸倒。」 在別處: 「主必敲碎獅子的牙齒。」 因此,靈魂被說成是藉著肢體受傷和擊打,也要求以手還手,以腳還腳。手是靈魂的美德,藉此她能持守和約束某物,就像我們說她的行為和剛強;腳是她走向善或惡的途徑。因此,如果靈魂受了絆倒,不僅在信仰上,而且在行為上也跌倒了,這行為是用手表示的;那提供絆腳石的人,他的腳也將被除去,因為他沒有好好地行走,手也沒有好好地工作。他還將接受以烙還烙,即他燒毀並將靈魂交給地獄的烙印。藉著這些單獨的條例,表明這擊打者所有的肢體都被切除,從教會的身體中被割除;正如他說,別人聽見都要害怕,就不敢行同樣的事。因此,使徒在描述教會的教師時,在其他要求中,也吩咐他不可作打人的人,以免擊傷懷孕的婦人,即無知的靈魂,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那些靈魂也是主在福音中哀哭的對象,當他說: 「當那些日子,懷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禍了,在那些日子裡,他們將被絆倒,如果可能,連選民也是。」 然而,必須知道,被絆倒的不是完美的人,而是婦人或小孩子,正如主在福音中所說: 「若有人絆倒這小子裡的一個。」 因此,能被絆倒的是微小的、最小的:而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察驗萬事,持守美善,遠離一切惡事。這些就是我們目前在這章節中所能領會的。讓我們求主,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賞賜我們揭示那些完美的事,榮耀與權能歸於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