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利根 著作集

Origen works
用語:

018 第18章 03

利未記第十八章

西馬庫斯(SYMMACHUS) 4. 5. 6. 9. 19. 15.

17. 這是可憎之物(Zemma)。

19.

21. 為了獻給摩洛。

23. 伏臥。

不可言說的。 25. 26. 28. 吐出。

七十士譯本(LXX INTERPRETES)

4. 誡命。另一譯本:精確制定的。

5. 我的典章。另一譯本:聖潔的。另一譯本:公義的。另一譯本:精確制定的。

6. 人與一切親屬。另一譯本:男人與一切餘下的(原文如此,應為「餘下的」)。

9. 家中生的或外地生的。另一譯本:家中的後代,或外地的後代。

12. 因為是你父親的親屬。另一譯本:你父親的血親。

15. 你兒子的妻子。另一譯本:你肉身的親屬。

17. 這是邪惡。

19. 在隔離中。另一譯本:在污穢中。

21. 事奉統治者。

23. 不可與任何四足動物交合。另一譯本:在牲畜面前。

可憎的。

25. 我報應了。另一譯本:我察看了。

地就吐出居住在上面的人。

26. 律例。另一譯本:精確制定的。

28. 免得地吐出。另一譯本:免得地拋棄。

吐出。

提奧多頓(THEODOTIO)

4. 5. 6. 9. 12. 15. 17. 19.

21. 為了獻給摩洛。

23. 羞恥(Thabel)。

25. 地拋棄了居住者。 26. 28. 拋棄。

639

640 六經殘篇(HEXAPLORUM QU? SUPERSUNT) 希伯來原文(ΤΟ ΕΒΡΑΙΚΟΝ)

30. 我的守衛。

律例。

希伯來原文(希臘字母拼寫)

30.

亞居拉(AQUILA)

30. 命令。

(空缺)

拉丁通行本(VULGATA LATINA)

30.

註釋與異文

第3節:另一譯本:精確制定的。出自巴塞爾抄本。這似乎是亞居拉的譯法,他將「律例」一詞源自「精確」、「精確化」、「精確性」來翻譯。參見創世記47:22,49:10;出埃及記11:14,12:10。——同上。 第4節:另一譯本:精確制定的。出自巴塞爾抄本,如前節所述。 第5節:另一譯本:聖潔的。另一譯本:公義的。另一譯本:精確制定的。出自同一巴塞爾抄本。最後的譯法似乎是亞居拉的。 第6節:另一譯本:男人與一切餘下的。巴塞爾抄本如此,未註明譯者,似乎是亞居拉:因為在下文第17節,他將「羞恥」譯為「餘下的」。——七十士譯本:人與人等。科伊斯林抄本(Coislin)邊註:男人與一切親屬。 第9節:另一譯本:家中的後代,或外地的後代。巴塞爾抄本如此,未註明譯者。這似乎是亞居拉的譯法,他逐字翻譯。 第11節:同父的。科伊斯林抄本邊註:同母的。 第12節:另一譯本:你父親的血親。出自巴塞爾抄本,未註明譯者。 第14節:七十士譯本:親屬。科伊斯林抄本邊註:因為她是你的姑母。這似乎是對「親屬」一詞的註釋。 第15節:另一譯本:你肉身的親屬。巴塞爾抄本如此。但此譯法似乎屬於另一處經文。 第17節:亞居拉:這是她的污穢。西馬庫斯:這是可憎之物。巴塞爾抄本如此。西馬庫斯在此將希伯來語「Zemma」用希臘字母拼寫。在七十士譯本士師記20:6中,「Zemma」被譯為「可憎之物」。——科伊斯林抄本:西馬庫斯:可憎之物。提奧多頓:可憎之物。 第18節:科伊斯林抄本邊註:敵對者。 第21節:亞居拉、西馬庫斯、提奧多頓:為了獻給摩洛。巴塞爾抄本如此。皇家抄本、伊西多爾(Isychius)及羅馬版稱這三位譯者(拉丁通行本亦跟隨)將此處譯為「摩洛」。然而,在此處,皇家抄本的連鎖註釋中寫道:「希伯來原文有『摩洛』,其餘譯者也如此放置。這是一個偶像;因此神透過先知說(阿摩司書5:25-26):『以色列家啊,你們在曠野四十年,豈是將祭物和供物獻給我呢?你們抬著摩洛的帳幕和你們神祇的星,就是你們所造為要敬拜的偶像。』因此,祂禁止將孩子獻給偶像作僕人。正如有些人所說,祂禁止將孩子給予其他統治者作僕人或侍衛,以免參與他們的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