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 第16篇講道
第十六篇講道
論經上記著:「祂的父母因這話就希奇」,直到經文說:「看哪,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也叫許多人興起。」
第二章
經上說,祂的父母因這話就希奇。讓我們將耶穌出生時所說、所寫關於祂的事聚集在一起,現在我們就能知道每一件事都配得上神蹟。因此,祂的父親(因為他被稱為父親,是因他曾是養育者)和母親,對關於祂所說的一切都感到希奇。那麼,關於小耶穌,傳聞中說了些什麼呢?當時有牧羊人在那地區,警醒守更,看守羊群。在耶穌降生的那一刻,天使來了,對他們說:「我報給你們大喜的信息。你們去,會遇見一個嬰孩,包著布,臥在馬槽裡。」天使的話還沒說完,忽然有一大隊天兵開始讚美並稱頌神。當牧羊人戰兢地看見這一切,天使離開他們後,他們彼此說:「我們往伯利恆去,看看主所指示我們的事。」他們去了,就遇見了那嬰孩。他們和祂的父母看見所發生的事,都對此感到驚奇。關於西面,經上也記載他增添了這奇蹟的聲望,或者說他參與了這偉大的部分,他用雙臂抱著孩子,說:「主啊,如今可以照你的話,釋放僕人安然去世,因為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你的救恩。」在關於耶穌所傳講的事中,祂父母的驚奇,可以說是西面之言的巔峰與極致。因為對他來說,僅僅抱著孩子並說出關於祂自己的預言是不夠的,他還祝福了孩子的父親與母親,並對這嬰孩本身預言說:「看哪,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也叫許多人興起,又要成為毀謗的對象。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叫許多人心裡的意念顯露出來。」這話是什麼意思:「看哪,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也叫許多人興起」?在約翰福音中,我發現有類似的記載:「我到這世上來,是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而瞎了眼」34。正如祂來到審判中,使外邦中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而先前能看見的以色列人反而瞎了眼:祂來到這世上,也是為了使許多人跌倒與興起。 因為在主救主降臨時,先前站立的跌倒了,而先前跌倒的興起了。這就是關於「看哪,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也叫許多人興起」的一種解釋。然而,還有更深層的含義,特別是針對那些對造物主咆哮的人,他們從舊約聖經中斷章取義,收集他們所不明白的見證,欺騙單純人的心。他們說:「看哪,律法與先知的神,你們看祂是怎樣的:『我』,祂說35,『我殺戮,我使活;我損傷,我也醫治,並沒有人能從我手中救出來。』」他們聽見「我殺戮」,卻不聽「我使活」;他們聽見「我損傷」,卻拒絕聽「我也醫治」。他們藉此機會誹謗造物主。 因此,在解釋「我殺戮,我使活;我損傷,我也醫治」的含義之前,我要以福音書的見證來反駁他們,並對異端說話。因為有無數的異端,他們接受路加福音。如果造物主因為說了「我殺戮,我使活;我損傷,我也醫治」就是血腥、殘忍且冷酷的,那麼耶穌顯然也是祂的兒子;因為關於祂也寫著同樣的話:「看哪,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也叫許多人興起。」不僅是興起,也是跌倒。如果殺戮是惡,那麼來到世上使人跌倒也該是惡。他們將如何回答?他們是要放棄對祂的敬拜,還是要尋求某種解釋,並訴諸寓意解經,好讓「來到世上使人跌倒」聽起來更像是一種仁慈而非嚴厲?當福音書中出現這樣的話時,訴諸寓意與新的理解是正當的;但當它出現在舊約中時,卻立刻指責,且不接受任何解釋,儘管那解釋可能是合理的?甚至接下來的話:「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而瞎了眼」36,儘管他們試圖解釋,卻無法完全領會。但我,因為我渴望成為(43)教會的一員,不被任何異端領袖所稱呼,而是以基督的名為名,並擁有那在地上被稱頌的名,我渴望在行為與理解上都成為並被稱為基督徒,因此我在舊約與新約中尋求同樣的道理。神說:「我殺戮」:我樂意讓神殺戮我。因為當我裡面的舊人存在,且我仍像人一樣活著時,我渴望神殺死我裡面的舊人,並使我從死裡復活。因為經上說,首先的人是出於地,屬土的;第二個人是出於天,屬天的。我們既有屬土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 37。根據這個意義,那句話也可以理解:「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而瞎了眼。」我們每個人裡面都有視力與盲目。亞當先前能看見,後來不能看見了。夏娃在眼睛被打開之前,也被描述為能看見。經上說38,婦人見那棵樹,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就摘下果子吃了,又給她丈夫吃,他們就吃了。因此,他們並非瞎眼,而是能看見。接著說:「他們的眼睛就明亮了」,他們開始看見惡,並因違背命令而竊取了罪,後來他們失去了視力。我這樣理解神所說的:「誰造人的口、耳、眼、瞎子呢?豈不是我耶和華嗎?」39 有肉身的眼睛,我們用它來看地上的事物,這是肉體感官的眼睛,聖經對此說:「徒然因肉體的感官而自高自大」40。我們還有另一個與之相反、更好且有神聖智慧的眼睛:因為它在我們裡面是瞎的,耶穌來是為了使它看見,使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而能看見的反而瞎了眼。因此,根據這個意義,我們現在手中的這段經文也應當這樣理解:「看哪,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也叫許多人興起。」我裡面有些東西站立不正,罪的驕傲使它自高:讓這跌倒,讓這被拆毀。如果它跌倒了,那先前倒下的,就會興起站立。我的內在人曾躺在地上受傷,而外在人卻站立著。在我信耶穌之前,我裡面的良善躺在地上,惡卻站立著。祂來之後,我裡面那惡的就跌倒了,這話就應驗了41:「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還有那句42:「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這一切的跌倒都是有益的。關於這跌倒,經上說:「屍首在哪裡,鷹也必聚在那裡」43。屍首(44)確實是因跌倒而得名。這就是耶穌首先來到時所帶來的跌倒:若沒有跌倒,祂就不能帶來興起。祂先來拆毀我裡面那惡的,以便在它被拆毀與治死後,我裡面那良善的能興起並活過來,好讓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承受天國,願榮耀與權能歸給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