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利根 著作集

Origen works
用語:

106 第106節 我起誓,我要遵守你公義的典章,等等

第106節:我起誓,我要遵守你公義的典章,等等。他將目標的不變性稱為起誓。 同一作者。這裡的「我起誓」是什麼意思,值得探討。「他與他的選民立了約。」當神與他的選民立約時,信徒領受了這約,並藉著領受他的約,彷彿在神與自己之間立下了誓言,以致於立定並遵守他公義的典章。他說,我將它們立在我的靈魂中;當我立定它們時,就成就了所羅門在《箴言》中所說的:「義人的意念是典章。」那些就是神「公義的典章」;當我起誓並將它們立在自己裡面時,它們就成就了。這裡的「立定」意指堅定地決定;而「起誓」意指不可更改地立志,並帶著堅定性去遵守誓言的作為。 第108節:耶和華啊,求你悅納我口中的甘心祭,又將你的典章教訓我,等等。那些我們並非被命令去行,而是出於自由意志去行的,他稱之為我們口中的甘心祭;例如,如果我操練童貞,這並非被命令或吩咐的,而是我甘心選擇去行這更好的事。因此,求你悅納這事,耶和華啊。在我們生活中其他類似的事上,我們也會發現同樣的情況,其中有些我們作為被命令的僕人去行,有些則是我們甘心去行的。 第109節:我的性命常在危險之中,但我沒有忘記你的律法,等等。你會問大衛的靈魂如何常在神的手中:是作為公義,還是作為知識?或許是前者:因為天使的本分是時刻看見神的面,即擁有對他的觀照;而人的本分是時刻能有效地行公義:這就是存在於神的手中:因為在心思上行公義,唯獨屬於基督,他沒有犯罪,即在行動上,也沒有詭詐在他的口中,即在心思上,因為心裡的污穢是從那裡發出的。我時刻將我的靈魂交託給你,我以你為它的守護者、保護者與引導者,因此我沒有忘記你的律法,免得我跌倒。凡將自己交託給神的人,就是將他的靈魂交在神的手中,正如他在別處所說:「因為你是我的保護者,耶和華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的手中。」如果他將自己分給宴樂、肉體的情慾與世俗的掛慮,他就沒有將自己的靈魂交在神的手中。 同一作者。阿奎拉(Aquila)如此翻譯:「我的靈魂在我的掌心,不斷且持續地,我沒有忘記你的律法」;辛馬庫斯(Symmachus):「我的靈魂在我的手之後,時刻如此」;第五譯本則與七十士譯本相同。 1611 1612